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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杰局长在全市物价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
发布时间:2009-11-19 09:40:52 人气指数:443

 
积极发挥价格职能作用
努力促进本溪经济发展
 
市物价局局长 李 杰
 
同志们:
    这次全市物价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五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8年工作,部署2009年工作任务。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08年物价工作回顾
    2008年,是物价形势变化较大、物价工作方向调整较大、物价工作困难较多的一年,也是物价工作取得较好工作成果的一年。年初,受国际国内市场多重因素影响,我市价格总水平快速攀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高居全省首位,我们把物价工作的重心放在了控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过快上涨,防止价格从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的通货膨胀上。进入9月份以后,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和传导,我国经济增速减缓,整体经济下行趋势明显。我们结合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方向,迅速制定了《本溪市落实省政府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意见的具体措施》,将工作重心及时转变为运用价格杠杆拉动供求机制的形成、刺激和促进经济增长,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一年来,物价工作不仅能够灵活应对经济形势变化,而且积极发挥价格职能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全省平均线以下的调控目标,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调控价格责任08年第一季度,由于07年价格上涨的惯性和国际国内粮食、原油等能源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8.39%,居全省首位,为有效控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过快上涨对我市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全市物价部门普遍加强了对稳定物价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了控价责任目标。根据市政府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稳定物价工作的通知》(辽政明电[2008]2号文件)要求,市物价局及时制定了减免城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加工费、通过价格补贴调控市场蔬菜价格、加强价格监测、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等9项综合稳定物价措施,同时注意加大与有关部门协调力度,使稳定物价工作形成了纵向到县区、横向到部门、大型企业和公司的调控网,促进管理者和市场经营者合力稳定物价,做法得到了省物价局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省物价局在全省物价会议上对我市专门提出了表扬,市委李波书记在《市物价局多措并举全力稳定市场物价》监测专报中批示:“社会和物价稳定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物价局的诸项工作安排和措施到位、得力,请督查室转告物价局继续做好”。由于各方面稳定物价措施得力,物价上涨的势头得以有效抑制,我市居民价格消费指数从二季度开始连续9个月回落,年终实现4.3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狠抓落实、确保调控目标实现。为实现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目标,在加强元旦、春节市场价格调控的基础上,着力落实好三项综合措施。一是严格控制调定价项目出台。9月份以前全市没有出台任何的调价项目,9月份以后,对必须调整的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标准、供热价格标准,市物价局认真测算了标准调整对价格指数的影响程度,选择能抵消价格指数增长的最佳时间出台调整方案,有效地防止了新生涨价因素;二是加大市场监测力度,提高价格预警水平。价格监测工作市物价局始终坚持每周3次的高密度,在搞好粮油、肉蛋禽、蔬菜和医药、液化气等42种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的同时,还认真搞好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服务价格、工业生产资料、钢材、建材、成品油及液化气价格的专项监测,加强走势分析,及时上报省物价局和市政府,为政府决策提供了详实可靠的基础数据。各县、区物价局也高度重视价格监测工作,认真落实监测和上报制度,溪湖、平山、南芬物价局始终坚持每日向市局上报监测结果,明山物价局配备了专人负责并获得了区政府下拨的专项监测资金;三是认真落实我市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08年1月24日,在全市实施了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的临时干预措施,对我市明山粮库、双花肉食品厂等6家企业实行了提价申报制度;对华联、大商等6家超市实行了提价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定价行为,防止和抑制了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不合理上涨,维护了良好的价格秩序。
(三)关注民生、服务群众生活维护群众利益。服务民生是物价工作的着力点,去年全市物价部门重点抓了三项服务民生工作。一是建设改造10处集贸市场并实现退路进厅。这项工作涉及的单位部门多、牵扯面广、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为完成好这项工作,市里成立了市场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要求认真进行前期调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使建设项目按期开工,保证了新建的6个市场和改造4个市场全部按期完工。10处集贸市场总建筑面积达31602平方米,为再就业人员和特困户新提供了1458个摊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二是努力减轻农民负担。全市于3月上旬开始,进行了惠农价格和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查处价格违法案件7件,违价金额93万余元,维护了农民的利益,促进了惠农价费政策的落实;三是积极搞好价格服务。全市以价格服务进农户、进社区、进学校等“七进”为主要内容的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影响逐步扩大,作用日益增强;“12358”价格举报电话、局长信箱、民心网等价格诉求渠道畅通,作用明显。价格举报中心共受理群众咨询、来电、来信、来访656件次,根据投诉线索,查处价格违法案件和行为99件次,退还消费者60余万元;局长信箱收到群众来信6封,全部按时限办结回复;网络举报查处工作在省民心网获得5+5星荣誉,在全省物价系统考评中名列前茅,不仅为我市赢得了荣誉,而且有力的维护了群众的价格权益。
(四)克服困难、超额完成价调基金征收任务。去年,由于受政策的调整和经济形势变化影响,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首先是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经济增速减缓,企业的收益普遍缩减,缴纳基金的额度随之降低;其次是受省政府出台的对特定行业免征价格调节基金政策影响,征收范围出现阶段性缩小,直接影响征收总量。为保证价调基金征收任务的完成,在市政府的协调下,在省物价局的支持下,在国、地税等代征部门的努力下,克服了重重困难,全年实现基金征收4425万元,超额完成了征收任务。两县在同样的情况下,也千方百计保征收,本溪县实现572万元、桓仁县实现350万元,均超额完成了征收任务。
(五)清费治乱、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过去的一年中,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提出的治理、改善和优化软环境建设的要求,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集中对过去执行的收费文件进行清理和规范,同时制定分级管理目录,重新核定了部分收费标准。通过加强对《收费许可证》的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收费标准的调整,规范垄断行业的经营行为,不断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先后减免了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项目、清理整顿了涉农价格的收费、进一步规范了教育收费行为、核定了我市医疗废物处理收费标准、加强了污水处理收费管理等。去年底,我市严格履行了前期调研、成本测算、方案制定、专家论证、召开听证会、制定和发布标准等程序,并兼顾了周边城市同行业水平、企业成本、群众承受能力、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等方面情况,稳步推进了数字电视收费标准的出台及供暖收费标准的上调,从全市大局出发,为数字电视的开通和供暖企业的运转提供了支持。
(六)稳定市场、积极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2008年价格监督检查突出“安民生、稳市场、保改革、创环境”四个工作重点,大力整治和规范市场价费秩序,先后开展了惠农价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学校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检查,通信资费专项检查,房地产价格和相关收费专项检查,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以及成品油、电力、电煤等垄断行业价格和收费的检查等。同时围绕群众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稳定,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取得了突出成效。共检查企事业单位860家,查出价格违法案件36件,实施经济制裁金额340.2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和用户182万元,罚没上缴国库158.2万元。
(七)应对变化、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08年9月份后,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和经济形势的变化,物价工作重心由控物价转为保增长。为应对这一变化,广大物价干部正确认识经济形势,结合自身职能作用,及时转变工作重点。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确保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市物价局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制定了九项措施:一是调整工作重心,围绕促增长、保稳定开展物价工作;二是认                    清费减负政策,为保经济增长创造宽松环境;三是解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积极拉动市场需求;四是用好用活价调基金,促进经济发展;五是规范政府定价房价格行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六是落实电价改革措施,促进节能减排和经济结构调整;七是加强医药价格监管,防止药品价格增长;八是加强价格监测工作,进一步提升预警水平;九是强化价格监督检查,保障群众权益。
(八)依法行政,价格基础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价格法制建设取得新成效,全市物价干部注重学习价格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人性化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市物价局连续四年被市政府评为行政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和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工作先进单位。本溪县物价局、溪湖区物价局也分别被县、区政府评为法制建设先进单位;二是价格鉴证服务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宽。全市共受理各类物品价格鉴定认证业务2090件,鉴定总金额10159万元,实现鉴定收益181万元。在保证刑事案件价格鉴定工作重点的同时,努力增加民事案件价格评估的案源,拓宽价格鉴证服务工作领域,全年共鉴定法院委托案件128起,去年增加55起;三是价格宣传工作成效显著。全年共刊发《本溪物价》14期,为市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在各级媒体共刊载播出新闻稿件298篇次,其中国家级1篇、省级3篇、市级294篇次。5月10日,全市物价部门在华联广场设主会场、各县、区设分会场组织开展《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有力的宣传了物价工作,扩大了社会影响;四是价格理论研究有新成果。市、县两级价格协会开展了理论研究和重大课题调研活动。全年共撰写调研文章30余篇,市物价局《本溪市生猪市场情况调查》一文获省政府系统调研文章三等奖、市政府调研文章评比二等奖,有5篇文章在《本溪经济》刊发;各县、区也认真开展价格理论调研工作,本溪县局全体干部每人都有调研文章,在县价格协会刊物上发表并进行评比,有力地推动了物价工作的深入。
    过去的一年我们经历了经济形势变化和工作重心转移的考验,经过市、县区两级物价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奋力拼搏,物价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市物价局荣获辽宁省物价工作优秀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行政执法办案工作和信息宣传工作分别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各县、区也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在此,我代表市物价局党组向全市物价战线的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同时向给予物价工作大力支持的全市各有关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物价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目前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增长任务繁重,物价工作的职能定位和观念转变在迅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上还存在差距;部分领域的价格改革还比较滞后,个别资源产品价格改革还没有到位,仍需进一步深化;上学贵、看病贵等涉及民生的价格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价格法制建设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强化。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2009年物价工作的主要任务
    按照全省物价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2009年全市物价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经济保增长、民生保就业、社会保和谐”目标,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调控市场价格、整顿市场秩序、优化经济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2009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 优化经济环境,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1.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转变工作重心。随着全市扩内需、抓投资、上项目、调结构、保增长、积后劲工作重点的确定,物价工作的重心应迅速调整到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平稳增长上来。为了促进经济增长,市物价局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本溪市落实省政府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意见的具体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物价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全市物价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转变工作思路,转变工作重点,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充分发挥物价部门的职能作用,狠抓具体措施的落实,搞好监督检查,为扩大内需,调整结构,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2.加强收费管理,为保经济增长创造宽松环境。深入贯彻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强收费管理,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取消和停止征收2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要对220项中涉及我市的收费项目进行登记汇总,认真清理,及时做好《收费许可证》的注销和变更工作,切实抓好落实;二是认真对照现行的国家和省物价、财政文件规定,凡没有文件依据和不符合文件规定的收费,及时登记上报,集中公布取消;三是全面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对具有垄断性、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进一步优化经济环境,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四是确实做好《收费许可证》的年审和换证工作。今年的年审和换证工作要和落实收费公示制度结合起来,把是否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作为审验《收费许可证》资质的一项重要条件,未经公示,不予办证、不得收费,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规范管理。
    3.落实涉企收费优惠政策,使企业真正得到实惠。今年,要采取措施加大力度,通过宣传、收费公示、监督检查、调研等有效方式,确保省政府和物价、财政部门针对企业抵押贷款、企业重组、中小企业发展、“绿色通道”等一系列收费优惠政策的落实;物价部门要从自身做起,带头做好涉企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免征我市从事农副产品加工业、装备制造业、精细化工业、轻工业、纺织服装业等行业,中、小企业2009年12月31日前的价调基金;对在我市注册和生产的医药企业,免征三年的价格调节基金,以实际行动促进经济增长。
(二)加强价格调控,确保市场基本稳定
    1.努力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今年国家的价格总水平预期是要把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我省的目标是“持续保持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按照这一要求,我市今年的调控目标是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我们也不可掉以轻心,要注意准确把握价格变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粮食、植物油、猪肉、化肥等重要产品价格监管和调控,防止价格大起大落,保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
    2.要高度重视价格监测工作。全市物价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工作,县、区物价局要坚持价格监测和上报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的价格监测体系,完善监测网络。要加强对重要商品尤其是人民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的价格监测,要加强重要商品价格波动趋势分析,市物价局还要坚持好我市11个品种钢材价格的监测分析,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反映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3.继续搞好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在征收上要正视今年面临的困难,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有效地拓宽征收渠道,扩大征收范围,保证年度征收指标的完成,增强政府价格调控能力;在使用上要进一步规范价调基金的使用,重点用于扶持生猪生产,防止生产下滑,用于支持蔬菜保护地建设,发展“菜蓝子”工程。继续巩固放心豆腐工程的扶持成果,调控节日期间的副食品价格。在使用方式上探索把无偿补贴与有偿使用等方式结合起来的新途径,提高其使用效益,今年要搞试点运行。
(三)落实价格政策,深化资源价格改革
    1.进一步推进水价改革。首先做好自来水成本价格测算工作,进一步推行居民阶梯式计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逐步实现经营服务业用水与工业用水基本同价,促进全市服务业发展。
    2.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设。积极与市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前期调研、成本测算等基础性工作,适时启动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工作。
    3.深化电价改革。要严格落实国家电价政策,对燃煤电厂安装脱硫设施,利用风力发电、秸杆等废弃农作物发电的企业实行鼓励性加价政策;对电解铝、烧碱、水泥、钢铁等8个行业中的淘汰类企业用电价格,实行在现行电价基础上加价的惩罚性电价,以促进节能减排。
(四)强化价格监管,解决民生价费问题
    1.继续稳定和规范教育收费。按照国务院的有关文件规定,学费、住宿费标准要稳定在2006年秋季开学的收费标准。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监管,防止学校自立项目、自行收费。认真贯彻省政府提出的从今年春季开学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住宿费的规定,已经审批的要立即停止执行。
    2.加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监管。要按照省物价局要求,督促完善医疗服务、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公示制及门诊清单、住院一日清单、结算清单制度。贵重药品和单独收费的贵重医用耗材实行医患双方确认制度,进一步明确允许收费的医用耗材加价率,切实加强对医用耗材的价格管理。
    3.继续整顿规范住房交易环节和入住环节收费。今年,对我市住房交易环节和入住环节收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进一步宣传落实好《关于规范住房入住环节收费的通知》精神,切实维护广大购房者合法的经济利益。
    4.强化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要继续做好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及相关服务收费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整顿规范期间一律不得提高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及相关收费标准的政策规定,价格高的要降下来。同时,在本溪水洞地质公园二期完成并运行后,积极与省有关部门沟通,完成本溪水洞地质公园门票价格的最终确定,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价格支持。
    5.畅通民意诉求渠道。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民心网、政府门户网、本溪物价网、局长信箱等价格投诉、举报渠道的作用,接待好来人来访,进一步完善价格举报制度,规范价格举报办理程序,推进价格举报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要落实价格举报工作责任,及时查处、反馈举报办理进展情况和办理结果,提高价格举报的办结时效和质量,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以高度的责任感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五)搞好监督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围绕保增长,加大重点领域价格检查。涉及我市的重点领域主要有四个:一是开展对国土、城建、交通、环保、公安等部门和垄断行业的涉企收费检查;二是开展落实取消停收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的检查,以及“绿色通道”、企业抵押贷款等价格、收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三是深入开展惠农价格及收费检查;四是开展交通运输价格的检查。
    2.围绕促改革,大力开展资源价格和环保收费检查。主要是分类指导开展成品油价格、天然气价格、电力价格和环保收费检查,促进资源性价格改革的开展和节能减排的落实。
    3.围绕稳秩序,加强市场价格专项检查。要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重点时段的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加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市场价格巡查力度,重点打击价格欺诈、哄抬物价、价格串通、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4.围绕安民生,开展重点行业价费检查。要突出教育收费、医疗药品、涉房收费和旅游价格等检查重点,结合行业工作开展情况,在省、市的统一安排下进行。
    5.重服务,继续推进价格公共服务活动。进一步深化“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效果,要突出价格服务重点,在巩固进农户、进社区、进医院、进商场、进企业、进学校、进景区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进企业、进农户活动,着力提供价格维权服务和价格信息服务。深入推进全市价格诚信体系建设,继续开展商业“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教育行业“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继续完善明码标价、价格收费公示制度,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六) 打牢基础工作,提高价格服务水平
    1.打造一支过硬干部队伍。2009年我们要努力抓好干部的学习教育,着力加强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增强物价干部的学习意识、法律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逐步形成求真务实、廉洁勤政、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风气;有针对性地抓好干部的业务培训,突出对各类业务尖子的培养使用,打造一支思想好、作风硬、业务精的物价干部队伍。
    2.构建和谐物价机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实现机关的和谐、高效运转;发挥机关党组织作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党政机关下基层,党员干部进万家”活动,以活动为载体,不断强化服务社会意识,树立廉洁、高效、规范、和谐的物价机关形象。
    3.强化价格基础工作。成本调查、价格认证及价格协会等基础工作要结合实际需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成本监审工作,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及其复核裁定、价格认证以及行政许可“双认定”、价格理论研究等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要继续加强价格法制工作、价格政务公开及宣传工作,确保价格工作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
    4.加强对县、区物价工作的指导。县区价格工作,对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市物价局要加强对县、区价格工作的指导,采取切实措施,主动帮助县区物价部门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县、区物价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明确职能定位。要加强收费许可证管理,按权限分层次发放收费许可证;调定价要有市级以上批准文件为依据,凡属市级定价项目必须事前与市局沟通,上报市局进行审批后执行,严格按照定价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调定价,杜绝越权定价行为发生,确保价格行为的合法性,更好的发挥自身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同志们,做好2009年价格工作,任重道远、意义重大。在新的一年,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团结奋进、扎实工作,努力为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服务,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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