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市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本溪市殡仪馆:
你馆《关于本溪市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加强我市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促进我市殡葬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按照合理补偿成本的原则。经研究,对你单位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基本服务收费
1、普通炉火化费每具200元;
2、中档炉火化费每具300元;
3、骨灰寄存费每年60元。
二、特需服务收费
(一)高档炉火化费每具720元。
(二)骨灰寄存费
1、高档骨灰寄存区
三区A档(3、4、5层)、五区A档(2、3、4、5层)收费标准每年420元。
三区B档(1、2、6、7层)、五区B档(1 、6层)收费标准每年400元。
2、中档骨灰寄存区
四区、五区(3、4、5层)收费标准每年150元。
四区、五区(2、6层)收费标准每年120元。
四区、五区(1、7层)收费标准每年100元。
3、骨灰临时寄存费: 30元/盒、次。
(三)骨灰装盒:35元/盒。
(四)瞻仰费:10元/年。
(五)寄存证:10元/证。
(六)骨灰袋:10元。
(七)礼仪出殡:300元/次。
(八)遗物焚烧:20元/次。
(九)祭祀场使用费:30元/年。
(十)遗体消毒:20元/具。
(十一)遗体冷藏:50元/天。
(十二)遗体清洗:200元/具。
(十三)提供解剖场所:100元/次。
(十四)“送终”服务:120元/21响、次。
(十五)遗体瞻仰服务费:20元/次。
(十六)休息室:80元/小时。
(十七)高档五福祭祀厅收费每小时100元。
(十八)烧七收费每次50元。
三、特殊服务项目:整容、现场接尸、遗体穿脱衣服、摄影、照相、遗体美容、理发、洗头、送山提供服务均由双方协商。
四、停车场收费
1、小型车每台每次4元;
2、中型车每台每次5元;
3、大型车每台每次6元。
五、对城乡低保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按本溪市人民政
府公厅《关于免除城乡低保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本政办法[2009]42号)文件执行。特困职工及其最低生活保障的弱势群体实行优惠政策,切实保证最低消费680元的服务承诺。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给予减免300元的优惠政策。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如需继续
收费,请于期满前30日另行申报。同时,要求执收单位到物价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及《收费许可证》及《收费员证》,并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特此批复。
二OO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