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民室内燃气管道改装价格的批复
本溪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确定居民室内燃气设施改装价格的请示》收悉。为规范我市室内煤气管道改装市场,确保煤气用户的安全用气,根据辽宁省物价局《关于贯彻〈辽宁省定价目录〉的补充通知》(辽价发[2006]100号)规定,经成本核算,同意你公司对居民室内煤气管道改装价格继续执行本价发[2008]228号文件规定标准,即:
一、使用燃气专用铝塑复合管改装,6米以内每户收取190元;使用燃气专用镀锌管改装,6米以内每户收取180元。(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
二、如改装工程超过6米,每延长米加收7元。
此批复自2009年11月27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期满后如需继续收费,请提出书面申请重新核定。
特此批复。
二OO九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