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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物价局出台五项措施稳物价保民生
发布时间:2010-02-04 08:06:01 人气指数:78

                                      2010-2-1 15:17:00      中经在线

    据报道:2010年“春节”即将来临,辽宁省本溪市物价局近期对全市40种农副产品价格进行了监测,从监测情况看,市场货源充足,品种丰富,受节日市场需求拉动,部分品种价格呈现上涨态势。40种农副产品价格,与上月相比持平的有17种,上涨的有15种,下降的有8种;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的有8种,上涨的有22种,下降的有10种,其中,蔬菜价格涨幅较为明显。为了优化节日消费环境,保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辽宁省本溪市物价局出台了五项措施,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防止节日期间价格波动,辽宁省本溪市物价部门把加强市场监管、稳定市场物价摆上了重要日程,按照本溪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本溪市物价局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县区和物价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以加强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做好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近期,辽宁省本溪市物价部门实行了每日监测和报告制度,对本溪市主要市场的主要商品价格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对可能引起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预报,发现价格异常波动和断档脱销,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干预措施,防止事态蔓延,确保市场和价格稳定。

    三、适时调控市场,维护价格秩序。辽宁省本溪市各级物价部门在加强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测的同时,及时向本级政府汇报,建立了报告制度,遇到价格异动事件将建议政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缓解生活必须品涨价对群众生活的影响,必要时投放价调基金平抑市场物价,发挥价调基金在调控市场、稳定物价、保障民生方面的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辽宁省本溪市物价部门从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3月30日,除贯彻落实国家和辽宁省安排的调价项目外,原则上不出台新的市管调价项目,防止新生涨价因素。进一步加大对市场物价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价格和收费项目,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乱收费行为。对典型价格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舆论宣传工作。节日期间,辽宁省本溪市物价部门将在市级媒体建立价格信息公开和信息披露机制,全面客观地报道当前全市的市场供应和价格形势,以及各级政府采取稳定市场和价格的各项措施。形成正确的导向。

    与此同时,辽宁省本溪市价格举报电话“12358”将及时受理市民涉及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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